第六届桐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9-27

(2007年 2月 5日在政协第七届桐乡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陈向宏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桐乡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  提案的基本情况
     
  六届政协提案工作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四年来,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广大政协委员积极运用提案形式献计献策,共提交提案1437件,经审查,立案1365件,72件作来信处理。立案提案中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593件,占43%;有关科教文卫体方面的提案340件,占25%;有关民主法制建设、劳动人事和政协、统战工作等方面的提案432件,占32%。
  根据《政协桐乡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和归口办理的原则,所有提案和来信分别转交50多个党政职能部门研究办理。经各承办单位的努力工作,全部提案得到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待,具体的办理落实情况归纳如下:
  (一)提案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得到解决的有659件,占提案总数的49%。这些提案内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议中肯,意见有针对性,提案建议被有关部门吸收采纳,问题得到落实解决。如"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力度"的提案,立意高,针对性强,体现了科学发展理念,为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是政府的一项实事工程,也是委员多年来提及的提案。为推进这项工作,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吸纳提案建议,制订了全市公交一体化规划,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使公交一体化方案有序实施,目前全市公交车通村率已达95%。"关于要求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的提案,内容与市政府的实事工程相吻合,建议被吸纳在工作方案中,市政府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并落实了相关配套政策,日处理400吨的垃圾焚烧厂已建成运行。"建议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实施步伐"的提案,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在2006年制订下发了《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浙江省12个试点县市之一,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在全省率先实施。"加强和完善合作医疗体系,方便市民就医"是委员多年关注的内容,提案中提出的不少完善办法和建议,得到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采纳。在200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在报销额度、报销起点、报销比例及报销手续上作了较大的调整,各级财政投入从前几年的人均30元提高到80元,大大提高了城乡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九三学社桐乡市基层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对农民开展技术培训的建议",融合于市政府的实事工程内容,结合"阳光工程"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和资金,有步骤地对农民分批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了农民就业技能。此外,"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建造'人才公寓'"、"实施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加强小区保安队伍建设"、"加大土地整理扫尾工作力度"、"要求市公安局新增车辆检测线"、"统一准入门槛,让民营医院早日融入医保定点机构"等提案内容都得到了采纳,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提案建议被部分采纳或已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有612件,占提案总数的43%。如"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农民健康工程'顺利实施"的提案,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提高投入比率、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专项经费等办法,推进"农民健康工程",不断完善农村公共卫生财政保障机制。对"重视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提案,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桐乡市市域中心停车场专项规划》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决定加大对停车场建设的扶持力度。委员提出"尽快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大城市监管力度"的提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调研考察、专题研究,并制订了组建工作方案,目前已报省待批。"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培育物业管理市场"的提案,有关职能部门表示将进一步修订完善物业管理办法,逐步加大对物管部门的整顿、检查、考核力度,规范物管企业行为。还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增强融资担保机构的实力和规模、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系"、"建造市总商会大厦"、"开发石门旅游资源"等提案建议被有关部门列入工作计划,正在组织实施之中。
  (三)提案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以后解决的有84件,占提案总数的8%。如"关于要求重新恢复设立镇乡街道农村经济管理站"的提案。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单独设立农村经济管理站不符合目前形势。"关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各类经费应纳入社保系统"的提案,鉴于我市财政还比较困难,对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福利、生活补贴全部纳入统筹,并实行社会化发放,条件还未成熟。还有"实行饮用水与生活用水分质供水"、"拓宽改造市区县前街"、"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实行公交车月票制度"、"尽快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等提案,由于受客观条件、政策因素等方面制约,未能采纳落实,承办单位都向委员作了说明解释,取得了委员的谅解。
  
  二  提案工作的主要特点
  
  六届政协以来,提案工作活力不断增强,成效更加明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和新特点。
  (一)各级领导重视,工作环境更加优化。各级领导十分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市委、市政府把提案办理作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载体,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每年"两会"后,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都要听取提案情况汇报并及时召开交办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明确工作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提案办理工作,明确领导分工联系重点提案责任制。对一些影响比较大的热点、难点提案,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提案办理领导小组,进行协调督办。从2005年开始,市政府实行了提案办理工作向政协常委会通报制度,听取常委们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建议。市政协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常委会、主席会议每年听取提案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各承办单位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办理责任制和办理工作程序,注重采纳和落实提案建议,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提案工作已基本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部门配合、政协主动的良好局面。
  (二)围绕大局议政,提案质量明显提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精心选题,认真调研,提出了不少事关大局、建议合理、操作性强的高质量提案。综观四年来的提案,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出谋划策。如制定产业优惠政策,实施产业集群战略;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三部四块"开发建设进程;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议;狠抓节能降耗工作,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等提案,前瞻性强,措施有力。
  二是为建设和谐社会建言献策。如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建议;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加强卫生监督、实施'放心菜'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成果;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改善和提高人居质量等提案内容实在,建议具体。
  三是为群众办实事提出建议。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增建高级中学,解决学生升高中难的问题;建立社会医疗救急基金,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实施农民培训工程,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重视居民小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等提案,集中反映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立足长远建言立论。如关于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的建议;建设人才公寓、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关于加快医疗体制改革的建议;打破公交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禁止开采地下水,做好城市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等提案都富有远见,并正在逐步落实。不少提案在经过承办单位的办理落实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对促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改进办案形式,督办力度不断加大。针对提案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提案督办形式,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开展协商办理提案。各承办单位已把面对面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一个必要程序,通过"请进来听意见、走下去求对策"的方法,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不少部门创新办理方式,在办理前,先邀请委员进行座谈,听取设想,掌握意图,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好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形成了先协商沟通,后办理答复的好做法。实现了从"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的转变,提案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市六届政协提案办理的见面率达90%以上。
  二是完善重点提案督办制度。每年选择一些事关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内容作为重点提案,由主席和副主席分工对重点提案开展专项督办,就有关内容听取专题汇报、征求委员意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引起了承办部门领导对重点提案的重视,带动了整个提案办理工作,推动了一些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的解决。
  三是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行跟踪督办。对当年已办理的提案,进行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对上年度承诺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提案,进行跨年度跟踪回访。通过新闻媒体追踪报道、"三见面"协商座谈会、现场办案等形式对具有代表性的20多件提案进行回访督办,有效推动了提案的进一步落实。
  四是努力做好不满意提案的协调和再办理工作。对于不满意提案,坚持全面分析,找准分歧焦点,采取登门走访、现场访谈等方式,做好委员和承办单位的沟通工作。对一些牵涉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不满意提案,经与市政府协商,请市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研究,促进再办理工作。提案办理方法不断改进,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四) 推进三化建设,工作程序日趋规范。认真总结提案工作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健全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修订提案工作条例。2003年,根据《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结合我市工作的实际,修订了《政协桐乡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对指导思想、审查立案标准、办理工作等方面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细化了相关条目,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
  二是修改完善《桐乡市政协优秀提案和提案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政协每年开展一次提案工作的评比表彰活动。四年中共表彰优秀提案55件、提案积极分子66名,激励委员撰写提案的积极性。  
  三是规范健全办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2004年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转发了《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从工作机制上保障了提案的办理和落实,为市政协履行职能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提案工作基本做到有章可循,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
  (五)加强自身建设,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提案委员会注重加强学习,增强服务意识,发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主动为委员和承办单位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组织征集提案上,通过召开委、处、组座谈会,提供提案参考内容和示范案例、组织交流和视察等形式,使委员知情知政,引导委员树立"精品"意识,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高质量提案。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变消极等待办理为主动上门沟通服务,变单纯的检查督促为共同动脑筋、想办法,积极促进提案办理和落实。进一步密切与新闻单位联系,运用多种媒体加强提案工作宣传,有计划地组织市电视台、电台、报社进行专题宣传活动50多次,在《桐乡政协》上出刊提案工作专辑8期,在《人民政协报》、《联谊报》和省政协《提案工作动态》上刊出提案落实情况和工作经验文章18篇,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了桐乡市政协提案工作。
  六届政协提案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新形势和政协工作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如对提案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提案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资源的综合利用还要进一步开拓,一些牵涉面较广的综合性提案的办理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三  提案工作的体会和建议
  
  回顾四年来提案工作的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坚持质量标准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前提。提案工作是政协的全局性工作,能否充分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作用,关键在于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高质量的提案能充分体现政协参政议政水平,有利于提案的办理落实;而办理质量的提高又能激发委员的积极性。同时,服务质量的改进,将有效推动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提高。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只有三个质量的共同提高,才能使提案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强联系协作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有效方法。提案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方方面面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提案委员会作为具体负责提案工作的机构,必须汇集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提案委员会加强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合作,组织进行提案办理中的双向活动,积极探索办理提案的沟通途径,协商处理提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是保证提案工作顺利进行的有效做法。
  (三)党政部门重视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保证。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提案工作。许多提案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在分管领导的牵头协调,或在部门领导的亲自过问下办理落实的。在办理提案的50多个党政部门中,大多数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制订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一些部门还将提案办理纳入对科室或下属单位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有的部门,每件提案的答复件必须经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再由主要领导审核。所有这些,都为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新一届市政协任期内,提案工作将面临新的任务和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提案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各位委员要增强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提出提案是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委员参政议政的具体体现。因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提案。
  (二)确立精品理念,着力提高提案质量。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提案工作要发展,必须努力提高提案的自身质量。要通过举办形势报告会、政情通报会、发放学习资料,提供提案参考内容等为委员提供知情条件;要适时举办座谈会、讲座、培训班等,介绍撰写提案的基本知识,交流工作经验,拓宽视野;各位委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及时主动了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体察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按照提案写作的基本要求,认真思考,积极撰写立意新、质量高的提案。
  (三)提高办理层次,更加注重工作实效。提案工作虽是政协的一项传统工作,但形势的发展对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更高要求。必须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总结市政府领导协调办理政协重点提案和党政部门"一把手"抓提案办理的工作经验,提升提案办理层次。要力争有更多的提案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注和参与。继续坚持和完善政协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制度,积极探索新的督办形式,把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狠抓落实和解决问题上,提高工作实效。
  (四)树立全局观念,充分发挥整体功能。提案工作涉及到政协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各专委会要积极参与提案工作,协助督办有关提案,善于把调研、视察成果转化为提案。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多提出高质量的团体提案。要通过各方共同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提案、人人参与提案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整体功能作用。
  (五)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案委员会作为承办单位与政协委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要按照《提案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掌握提案工作的基本理论,遵循运行规律,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强化服务"的工作。要抓好审查立案工作,确保提案质量。发挥好审查立案的导向作用,要处理好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不能一味追求提案数量,而忽视了提案质量。对于建议不具体或缺乏操作性的,要商请提案人补充完善;对于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转为委员来信处理,严格把好质量第一关。要进一步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密切配合,深化对提案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的宣传,以取得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扩大政协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要在继续坚持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做法的同时,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提案工作规律和特点,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争创工作亮点,努力把提案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各位委员,面对新的形势,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要我们同心协力,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扎实工作,提案工作一定能够开创新局面,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一定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