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培育和构建我市土地流转的买方市场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8-03

        陈轶委员反映:随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精神的贯彻和我市鼓励土地流转政策的落实,今年我市的土地流转工作蓬勃兴起,上半年新流转的就已达17000余亩,而前几年的流转的总量也仅有34400亩。
       从土地流转的转出、转入双方来分析,作为卖方的农民一般可拿到每亩600元或以上的地租,与传统种粮效益相比,农民对这个租金是满意的。作为行政村,也能从土地流转中得到一定的工作经费,因此也有热情,卖方有较高的积极性。但从买方来分析,由于投资农业的风险大、回收慢、技术要求高,积极性就没有那样高了。土地集中起来比较容易,而要包出去就比较难,包给谁?种什么?种出来怎么卖?是制约土地流转的瓶颈问题。目前我市一些流转的土地被迫由村集体经营,就说明买方动力的不足。因此建议要着力培育和构建我市土地流转的买方市场:
       1、搭建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交易平台,成为农业招商的一个平台,吸引工商资本投资农业。
       2、涉农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评估推荐,推出我市宜投资的农业项目清单。降低肓目投资的风险。
       3、加大农业技术培训,培养一大批农技能人,使他们成为土地流转买方的主力。在创业初期,信贷上给予支持。
       4、加大对农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鼓励合作社流入土地,扩大生产规模。
       5、政府对农业项目的资金支助要分年度拨入,合利使用国家支助资金,利于土地流转后的长期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