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清洁河道运动”中向水体滥用农药的现象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9-27

  陈轶委员反映:今年春季大面积开展了以清除河道杂草、淤泥为主的水体治理工作。在清洁河道运动中,特别是清除水生杂草,是以人工打捞方式为主。但有些镇、村,由于劳动力、资金紧张等原因,出于提高效率考虑,用化学除草剂杀灭水中杂草。选用的农药品种繁杂多样,主要有草甘膦、百草枯,也有用高效盖草能、甲黄隆、苄黄隆等。这些农药确有杀灭、抑制水生杂草的作用,但农药进入水体后,产生的环境污染、生态影响很大。比如对其他有益水生生物的影响;含有除草剂的河水对灌溉农田的影响;对饮用水源的影响等方面的后果目前都无法估计和评价。总之,从生态角度出发,在水网地区,向水体洒施农药,是不恰当的,存在着很大的生态风险。因此建议在清洁河道运动中,应制止向水体施用化学除草剂的情况出现;相关主管部门要积极研究除人工防治水生杂草外的其他有效防治办法,如机械方法,也包括适用水域生态的农药及使用技术等,以达到既能高效清除水生杂草又能保护水域环境的目的。

                                          2008年5月8日